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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之扬点头,他理解,就像自己喜欢画画一样。
“那...倾歌,你以后再做点心的话,告诉我一声,既然你不喜欢吃,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帮你消灭掉。”
拍着胸脯道。
“……”
勉为其难?她可以理解为这人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吗?
“算了,孔老夫子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可不想让你勉为其难地吃我的东西。”
特意加重了‘勉为其难’四个字。
“不不不,一点儿都不勉为其难,我自愿的。”
连忙摆摆手,狗腿似地讨好。
“行了,赶紧走!
我要关门了。”
不想听他继续说废话,开始赶人。
回了家,沈之扬就迫不及待地吃起点心来。
“这玩意儿是怎么做出那么多形状的?不过,还别说,挺可爱的。”
拿起一块小狗狗形状的点心,好奇宝宝似的看着。
咬了一口,口感很好,不甜不腻,反而让人食欲大开。
人总是这样,对于好吃的东西,吃了第一块,就会忍不住吃第二、第三块,没过多久,一盒点心就被吃完了。
沈之扬躺在沙发上,意犹未尽地回味着刚才的美味。
他想不通的是,天底下怎会有如此完美的女人?既能做得一手好菜,又会各种烘培,而且,长得还漂亮。
长得漂亮在他看来倒是其次,关键是做饭好吃。
于是,某人心里打定主意要紧紧抓住这个女人,不为别的,只因她饭菜做得合自己胃口。
阮倾歌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某个男人‘惦记’上了。
此时,她正在收拾厨房,将装过点心的盘子一一清洗了。
弄完这些七七八八的东西后,差不多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不想再折腾,随便煮了碗面,晚餐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晚上,洗完澡后,她躺在床上,点开工作日志,揉了揉眉头,明天还得去帝客一趟,她这记性,差点给忘了。
因为事儿多,经常容易忙忘了,所以这些年,她也养成了记工作日志的习惯。
倒不是懒得记,只是图个保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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