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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撑着油纸伞,在雨中回首平安城隐隐约约的城郭,莫云岚的心情有些复杂。

来时六人结伴同行,归去时却只有两人。

那个爱笑的少年林原死在了此地,林景和李宗护送着他的尸身,返回秦国的首都贤央城,此一去,也不知道何时能再见。

在莫忧的建议下,出身内务堂的洛方正被留在了平安城,协助秦国的户部侍郎黄有仁和言脉圣地的弟子们处理些杂务,待平安城的事情结束再自行返回。

莫忧向师兄作此提议,洛方正出身内务堂,有办事经验,其实只是他的说词。

一方面,他此时对幻罗魔宗有些芥蒂,并不想洛方正这个眼线跟在身边,另一方面,回去的路他更希望和云岚哥单独相处,而不是旁边杵着个碍眼的家伙。

如果他生活在后世,他就会明白,这种碍眼的家伙,叫做电灯泡。

总之,希望和心爱之人独处的心情都是一样的。

莫忧此时的修为不够,没法御剑,莫云岚倒是可以带他一起,奈何他有些恐高,站在窄窄小小的一叶剑上,飞那么高那么快,已经很够呛很吓人了,还要他再带一个?这是万万不能的。

莫忧很想让师兄御剑带着自己,好让自己光明正大的紧紧搂着他的腰,嗅着他的发丝,与他多亲近。

但既然师兄没提,想必是有什么难处,他身上还带着伤没好利索,长途运气御剑恐怕对身体有碍。

再说,莫忧转念想想,御剑么回仙门会更快些,两人一起赶路,独处的时间更久些,这也不是坏事儿。

比较起来,还是细水长流更好。

莫云岚并不知道弟弟的这些小心思,在他眼中,莫忧已然是个洗白了的单纯好少年。

莫忧努力说笑了几句,希望逗师兄开心些。

莫云岚看出了少年的努力,不希望他失望,便顺着他的意思露出了些笑模样。

气氛渐渐轻松了些,不似刚出城时的那般沉重。

两人有修为在身,脚程很快,不多时就望见了来时曾路过的望归坡。

这望归坡之名,想必是蕴含着百姓们对外出采药的亲人平安归来的期盼,曾经也是个人来客往的热闹道路。

经此一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往日繁华景象。

莫云岚正自感叹,旁边茶棚里忽然窜出一个豹头环眼、燕颔赤须、手拿一柄鬼头大刀的汉子,声如洪钟哈哈哈的跳将出来,直喝到,“来人止步!”

什么鬼,清明节不好好在家祭祖上坟,冒着雨跑来这荒凉的地方,打劫两个仙门修士?

莫云岚扑哧一笑,转头对莫忧说,“竟碰上了打劫的?真是不长眼,抢到我们头上,你去打发了他吧。”

莫忧还没来得及反应,那汉子气的啊啊直叫,眼睛瞪得更圆了。

“呸!

黄毛小儿!

太欺辱人,竟装作不认识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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