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砰!”
兰斯一点都不惯着,大剑舞动斩断试图缠绕自己的鞭子,掏出手枪朝着大嘴扣动扳机。
霰弹轰击!
加大口径的特制枪械喷出无数细小的弹丸正好落入那大口之中,疼痛瞬间就让其本能收敛闭合。
但是兰斯对此还不满意,趁机挺身上去一个踏步挥砍,重剑随着扭身爆发的力量从侧边斩在男爵身上,要不是厚重的白色甲壳挡了一下,直接半身就被斩断了。
但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一道夸张的伤口出现,就连白骨般的甲壳都留下一道碎裂凹陷的痕迹,鲜血从中渗出。
男爵似乎意识到兰斯根本就不好对付,竟然俯身一趴,这虫尾朝天才发现跟那些血茧差不多。
第二幕!
不过男爵似乎很熟悉雾气的力量,这个时候诡异的雾气将其笼罩,下一秒就消失在原地,只留下周围满地的颤动的血色虫茧。
“我可没时间跟你玩捉迷藏……”
兰斯一点都不惯着,掏出炸弹点燃往周边丢了几个,没一会接连的爆炸响起,飞溅的破片轻易激活了周边大部分虫茧,大量的血裔被释放出来,当然其中也有那男爵的身影。
男爵一出来并没有冲上前来,而是躲在那些血裔后面挥舞鞭子。
强迫演出!
这些血裔变异之前的社会地位就比男爵更低,等级划分哪怕变成血裔也难以消除,在鞭子驱赶下围攻般朝着兰斯袭来。
说实话这种场面也就兰斯一点反应都没有,换个人来恐怕都得吓疯。
但兰斯甚至主动撞入其中,稍微有点挑战性的战斗激起了他的战斗欲望,大剑在他手中如同绞肉机的刀片,甚至那些鲜血都溅不到身上,因为圣杯一直在作用。
兰斯周身仿佛存在看不到的力场,周围血裔虽然一刀死,但就算侥幸存活一旦伤口出现那鲜血就会被牵引而出汇聚杯中。
终于兰斯感觉到了血槽已满,那手臂长的猩红剑气再度迸发,只不过这次不是一道,而是随着兰斯舞动般旋转的身躯挥出数不清的剑气激发。
剑刃风暴!
等到那些剑气掠过,身边围攻他的血裔再也没有一个能够站着,被切割数不清的块状,也就那躲在后面的男爵逃过一劫。
在圣杯的力量下尸块的鲜血被榨干,兰斯只是平举大剑,就有血雾笼罩剑身,纹路的亮光如同呼吸一般将鲜血吞噬,本来清空的血槽噌噌噌往上涨。
只是不等男爵反应兰斯就再挥出剑气。
太快了,男爵想要跑都来不及,举手甩出一团畸变体对撞而来,这回更加凝实的剑气丝滑斩过将其分开两半,但那威能也消耗了一部分,最后剑气斩在腹部的嘴巴,切入骨肉才彻底消耗。
男爵以舍弃一臂为代价避免了变成两半,但也差点没命了,根本不敢停留当即再次遁入雾气消散。
兰斯故技重施丢出炸弹将其逼了出来,这回男爵知道再藏可就真的没了,当即发动能力。
荣誉客人!
只有最最珍贵的客人才有资格看到这一幕,男爵一次性将演员全都释放了出来。
这边到处都是的虫茧破开,不再是之前十几二十,而是上百的血裔出现,其中更是有着蚊子、乞血者、仆人、淑女这些辅助,还有绅士、骑士这些输出,搭配起来谁敢说真的能够承受?
兰斯根本就不废话,直接朝着最密集的地方挥出一剑。
血月!
消耗掉积累的全部力量,血槽清空带来的威力是一道长度十多码的月牙形剑气掠过了那群体之中,所过之处众多血裔一分两半,刚露头就直接秒了。
飞溅的鲜血顿时就让那些血裔自己先乱了起来,大量饥渴的血裔进入到嗜血状态,甚至相互攻击。
兰斯没有趁机躲开等它们分出胜负再插手,而是高举圣杯就跟抽水机一样掠夺它们的鲜血,那些饥渴的血裔当即朝着兰斯疯狂聚集而来,展露出最疯狂的一幕。
打群架最忌惮就是站在原地不动,必须要学会带动敌人,通过拉扯来消耗敌人。
直接冲了上去挥舞手中的大剑,几进几出杀了个对穿之后那些演员彻底倒下,而兰斯甚至没有沾染到一滴血。
“割草游戏还是得聚怪才爽。”
仙神演绎的末代世界,一名渔村小子挣扎前行,他的目标永无止境!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没有虎躯一震的王霸之气,没有过人的天赋,没有逆天的作弊器,只有一颗永不屈服的心。还记得仙剑1么,还记得天之痕么,还记得那一个个曾让我们感动,如今却越来越罕见的优质国产rpg么?仙神易就是一个很好的rpg小说蓝本,以主角为中心,展开一段段曲折感人的故事,描述一幅幅波澜壮阔的修仙世界,刻画一个个鲜活动人的角色,而不是一直不停的刷副本升级练功。不语期待,看过仙神易后,能唤起大家一些美好的回忆。一曲断阴阳,天涯何处觅仙路!再曲谱仙神,敢问三界可易主?不语在完成350多万字的觅仙路后,精心打造的仙侠经典!新书是株幼苗,需要你施肥(收藏)浇水(推荐票),才能茁壮成长。仙神易书友群136424650(不语在群中恭候各位书友)本站郑重提醒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模仿。...
作者我会剥卤蛋的经典小说万古仙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一路崛起的叶尘天,纵横宇宙,闯下赫赫威名,主宰境无望,而进入远古遗迹中,遗迹深处,太古阵法启动,让他回到了万年之前前一世,他登临宇宙,俯瞰众神,这一世,他重新来过,将所有遗憾弥补,再一次,踏临万界!...
五年前,她声名狼藉地被退婚,五年后,她携宝归来,摇身一变成了邢夫人。所有人都知道神秘的上京第一少不近女色,都觉得霍桑是撞大运了被他看上。对此,小包子有话要说,明明是爹地一步一个坑,把妈咪死死埋坑里了!更过分的是!爹地虐起狗来亲儿子都不放过!不过看在爹地爱妻如命的份上,他就原谅爹地啦!...
三年前,他为爱入赘豪门!三年后,梦碎人醒!...
本书的主题是,当一名不幸堕落为贵族走狗打手的大好青年,遇到一个来自未来的天才魔法美萝莉,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地拥有了‘神格’之后,会怎么样呢请注意在这里,神不是万能的,有严格的神职区分,神也会被凡人欺骗甚至利用在这里,敌人都是有理想有智慧有演技有个性的四有新人,他们的表现随剧情而变,没有套模板的那种。在这里,女人们都是独立的,有感情有特点有决断,虽然不会出现赠送主角帽子的行为,却绝非那种‘dan’‘net’的货色在这里,合理是必须的,哪怕只是自圆其说。说白了吧,这是一盘私房菜,喜欢的,请投票,不喜欢的,请x之,出口成脏的,枪。...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